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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之思考

引用
特殊教育教师因其服务对象与普通教师的差异,决定了其专业标准与普通教师专业标准存在重大差异.就专业标准来看,它属于工作标准的范畴.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是指对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个人)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程序、效果及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是特殊教育教师从事特殊教育活动、接受特殊教育培训和个人发展,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或随班就读学校)录用教师的基本依据.我国已经颁布了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但是还没有颁布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因此本文拟对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提出浅陋之见,以求教于方家.

特殊教育教师、教师专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考核办法、教育培训、教育活动、检查方法、基本依据、工作标准、个人发展、服务对象、颁布、幼儿园、中学、质量、责任、小学、权利、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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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6;G45

2013-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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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6-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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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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