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的特质决定其存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而且这些委托—代理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通过研究私募股权投资中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对象和基金债权人五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着重分析国外并购基金的发展及借鉴意义,认为私募股权投资能够通过其多重委托代理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作用有效地规避和降低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多重委托—代理、并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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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91(金融、银行)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