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7X.2020.09.002
辨识社会信用体系的性质及其现实意义
对不同性质的社会信用体系模式进行区分,分别定义了政府和市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信用体系,并给出了划分标准.无论是政府性质的社会信用体系,还是市场性质的社会信用体系,均有明显的利弊,都不适合于我国直接采用.在对治理型社会信用体系进行简单探讨的基础上,提议在“十四五”规划期调整现行体系的设计和推进方向,包括将广义社会信用体系进行技术性拆分等若干条建议.
广义社会信用体系、体系性质、政府体系、市场体系、治理型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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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4;D923(金融、银行)
202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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