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7X.2013.02.001
我国征信业的市场化发展及有限监管——对《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解读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我国征信业确立了有限监管下的市场化发展方向.依靠市场机制对主体及其行为的激励约束,实现信用信息的最优化采集、保存和使用;通过必要的监管措施预防和纠正市场化机制的不足,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在有限监管和市场化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征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征信业、信用信息、市场化、有限监管
F832.4(金融、银行)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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