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747X.2010.02.015

信息保护立法应注重保护企业信息

引用
由于在理论认识、主体数量、公开意愿和保护手段等方面存在差异,国内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远胜于对企业信息的保护.这可能引发侵犯企业信息事件增多,不利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最终可能影响个人利益.为加强企业信息保护,应严谨立法,确保两者均衡发展;转变思维,建立纠纷解决机制;扎实调研,全面把握重点难点.

企业、信息保护、征信体系

28

D923.8(中国法律)

2010-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3-4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征信

1674-747X

41-1407/F

28

2010,28(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