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7X.2000.05.021
建立基层央行合作金融监管体系的构思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后,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也由原来的农业银行代管转变为由基层央行直接监管。建立基层央行合作金融监管体系即是基层央行转变职能的需要,也是贯彻《决定》的要求。农村信用社最突出的特点是规模狭小、点多面广,因此对信用社的监管应该是以基层央行为主体,信用社内部自律和社会监督为辅助的综合监管体系。
合作金融、监管体系、风险化解
F832.35(金融、银行)
2004-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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