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明知"的认定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背后,该罪主观"明知"的判断长期以来都是一项难题.司法机关在认定主观"明知"时,往往无统一的标准,这导致现实中对"明知"的认定略显恣意,有扩大刑事处罚范围之嫌.为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应当明确"明知"的具体内涵,特别对是否包含"可能知道"进行明晰.其次,在刑事诉讼中减少推定的适用,更多采用推论的方式认定主观犯意,减少误判的可能性.最后要建立一种综合性证明模式,通过对牵连事实的证据补强来构建事件的完整经过,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使得推论的结果最终达到高度盖然,以此从根本上解决"明知"认定的难题.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能知道、推定、推论、综合证明模式
D924(中国法律)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FJ2021BF015
2023-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