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803/j.cnki.issn1009-9743.2018.04.012

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现实缺位与理性构建

引用
我国实行无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较多不足之处,比如对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没有明显期限、对放弃继承效力认定不同、遗产范围难以认定等.相较而言,德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立法更具有优越性,其实行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并对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规定确定的期限,再以遗产管理、遗产清册和遗产清算制度加以约束.借鉴域外立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改并完善,将无条件限定继承改为有条件限定继承、扩大遗产范围、建立遗产管理和遗产清册制度,以更好维护遗产债权人利益.

遗产债权人、现实缺位、域外立法、理性构建

19

D923.3(中国法律)

2019-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0-6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009-9743

46-1061/G4

19

2018,19(4)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