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9743.2010.03.026

我国古代"亲亲相隐"原则及立法启示

引用
"亲亲相隐"是中国封建刑律的一项原则,最初由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提出,两晋、南北朝时期,亲亲相隐原则进一步得到了确认.在许多法制程度很高的现代西方国家的法律中也通过规定特定范围的人员享有拒绝作证的权利来体现其对"亲亲相隐"原则的尊重.文章将从亲亲相隐原则存在的依据出发,进一步提出该原则对我国的立法,尤其是刑事立法方面具有的重大启示意义.

亲亲相隐、立法、限制

11

DF092(法的理论(法学))

2010-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00-102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009-9743

46-1061/G4

11

2010,11(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