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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9743.2009.04.033

法律诊所教育在法律高职院校中的应用

引用
法律高职院校应该大力发展法律诊所教育,但同时也面临对于法律诊所教育的定位模糊、时间无法保证、案源难觅和经费无着等问题.结合高职院校实际,建议分三步走,最终将法律诊所确定为必修课程;改革和完善现有的课程设置,保证法律诊所活动的时间;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地解决案件来源问题;多方向筹措资金,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多管齐下,配备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指导教师;精挑细选,吸收一批法律知识扎实、工作热心负责的学生参加法律诊所,从而建立与法律高职相适应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

法律诊所教育、法律高职院校、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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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教师与学生)

2010-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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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9743

46-1061/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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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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