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5454.2011.06.001

“文化立台”刍议

引用
从电视媒体多年来“新闻立台”或“娱乐立台”的媒体实践看,两者皆持之有据,“娱乐立台”功不可没,不宜把“新闻立台”视为整个电视业及其主流传媒的规定动作。电视界和电视业以“文化立台”具有多重现实意义,其关键在于持有文化本色、文化“三量”和文化个性。

新闻立台、文化立台、娱乐立台

G220(广播、电视事业)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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