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454.2006.04.012
论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体制
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体制是基于现实的必然选择.但"政府主导"导致了广告行业自律的事实性"缺位",使其无法发挥其应有功能.在中国入关后广告业市场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政府职能转换是"政府主导"内涵的合理性发展,即实现政府职能的收缩、强化广告行业自律的功能."民间化改革"是广告行业自律功能强化的合理路径.
广告监管体制、政府主导、广告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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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新闻学、新闻事业)
2006-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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