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数据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障碍与应对

引用
0引言 当前,数字经济在国内得到迅速发展,数据资源已成为各数据平台争夺市场支配地位的关键因素,同时数据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数据市场竞争的纠纷日益增多.世界各国先后出台大数据竞争执法指南,我国也关注到规制数据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但在立法层面上尚无规制数据领域中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详细规定.对于如何界定与规制数据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学术界也尚未形成统一观点.数据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存在诸多障碍,主要包括:制度性规定待完善、相关市场界定难、市场支配地位界定难.本文主要对这些障碍性原因加以分析,并对如何规制数据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提出一些建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数据平台

D922.294;TP311.52;F062.9

2022-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8-4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互联网天地

1672-5077

11-5055/TN

2022,(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