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1年8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第三条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
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
(一)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
(二)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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