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现行税收制度反思
1引言
近年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孕育兴起,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已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经济形态.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与工业经济在生产要素、组织方式、价值创造、业务形态等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数据驱动是数字经济与工业经济最本质、最核心的差异,在数据的驱动下,数字经济的生产组织方式向远程化、虚拟化方向发展,经济业务形态的融合性、创新性不断加强,价值创造过程中新增了“用户”这一新的重要主体.数字经济与工业经济在多个维度上存在的明显差异,对基于工业经济建立的现行税收制度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2020-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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