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7966.2024.03.019

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客体的界定问题探究

引用
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客体是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的对象,其准确界定不仅有利于保障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的顺利实施,更有利于促成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效果的有效实现.为了保障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客体界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在界定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客体时,不仅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协调原则以及成本效益原则的基本要求,还应将科技标准、地域标准以及实证标准作为界定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客体的主要标准,并从执法领域的划定以及执法对象的明晰两个层次入手,将位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行政交界地区的大气污染活动或大气污染项目界定为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的客体.

跨区域、大气污染、执法

D922.68(中国法律)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2023SJZD004

2024-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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