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22.02.002
民国时期离婚制度与司法实践——以江北县司法档案中的离婚案件为据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的颁行确立了中国近代婚姻法律制度,完成了中国婚姻法律向近代的转变,其中关于离婚的规定使女性获得了与丈夫同等的离婚权利.以四川江北县民国司法档案中的20个离婚案件为根据,可以一窥《中华民国民法》颁行实施后基层社会中离婚诉讼的司法实践情况,女性婚姻权利意识觉醒,积极争取自身权利;法官力求劝谕夫妻和好,也注重对女性权益的保护.
民国民法、离婚制度、司法档案、司法实践
D909(法的理论(法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2022-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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