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9.04.014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
我国初步建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机制设置、审查程序及审查标准方面存在不足,因此施行过程中显得步履维艰.自我审查机制过度依赖于政策制定机关的自觉性,没有配合有效的信息公开程序导致信息壁垒;审查程序中多个部门权力分配不明容易推诿争权,缺乏有效救济程序求助无门;审查标准过于笼统没有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工具作用.应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处理好各主体间的关系,同时进一步细化制度内容.
公平竞争审查、自我审查、审查标准
D913(法学各部门)
2019-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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