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9.01.016
从体系解释角度对专利当然许可的解读——兼论《专利法》(送审稿)中当然许可制度的完善
《专利法》送审稿中引入了专利当然许可制度.自修法草案公布以来,学者对当然许可的性质、成立要件争议颇多,如前置性要件是否必要、定性为要约亦或要约邀请、是否应增加对终止情形的规定等.从合同原理来看,其性质应为要约.结合《专利法》送审稿对当然许可的定位,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来看,学界争议的问题有的可以通过现有法律规定进行解决,但对许可费变更的规定、备案性质的明确等只能通过对制度的完善才能更好地促进专利的推广应用.
专利当然许可、专利法修订、体系解释
D913.4(法学各部门)
2019-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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