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7.06.025
论听证式审查逮捕程序的基本原则
逮捕作为决定犯罪嫌疑人“命运”的重要诉讼节点,然而逮捕在实务中却长期被泛化适用.为此,需要探索建立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该程序处于“行政听证”与“司法审判”两种模式的交叉地带,既有两种模式的印记也有自身的特点.在诉讼式审查的过程中,除应当遵守对席审查、迅速审查、即时、权利救济、持续听证原则外,还应当遵守范围限定、有限公开、降低证明标准等原则.
原则、诉讼化、听证逮捕、人身自由
D915.3(法学各部门)
重庆警察学院2016年科研项目“审判中心改革视野下的侦查权力规范运行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cqjy201605
2017-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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