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4.02.001
地方立法质量发展报告——以黑龙江省人大立法为例
法制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已刻不容缓.由于立法理念落后、立法民主程度不足、立法监督滞后、立法主体素质不高等因素制约,黑龙江省立法工作存在重复立法、越权立法、部门利益倾向、缺乏地方特色等问题,今后应从转变立法观念、推进立法民主、开展立法后评估、注重修立并重等方面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法制、地方立法、立法质量对策
D901(法的理论(法学))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专项项目“黑龙江省立法质量保障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12D093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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