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3.06.024
论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
虽然新保险法和旧保险法都规定了不利保险人解释的原则,但新法相对于旧法,明确了对于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首先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此规定相较于旧法有着实质性的飞跃,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仍要注重不利解释的适用条件,避免不利解释原则的滥用.
保险合同、格式合同、不利解释
DF438.4(经济法、财政法)
2014-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9-81
10.3969/j.issn.1008-7966.2013.06.024
保险合同、格式合同、不利解释
DF438.4(经济法、财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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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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