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7966.2013.06.024

论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

引用
虽然新保险法和旧保险法都规定了不利保险人解释的原则,但新法相对于旧法,明确了对于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首先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此规定相较于旧法有着实质性的飞跃,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仍要注重不利解释的适用条件,避免不利解释原则的滥用.

保险合同、格式合同、不利解释

DF438.4(经济法、财政法)

2014-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9-81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