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1.06.044
解构与重构:谈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体系改革
目前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经济法课程.但是该课程体系过于庞大,面面俱到,实际上是采用了20世纪80年代的“大经济法”观点.这种做法不仅逻辑混乱,名不副实,而且影响了教学效果.建议改课程名称为“企业法律环境”,且无须讲授经济法总论和经济诉讼,更不必追求体系的完整性.
高职院校、经济法、重构
DF03(法的理论(法学))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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