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1.03.024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赔偿中问题的探讨
明确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和性质,严格限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范围,将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交强险中优先赔偿,既符合法律的规定,也是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的结果,既体现了民事赔偿的公平、公正原则,兼顾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更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
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先赔偿
DF529(民法)
2011-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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