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10.007
试论对国家秘密争议的救济
有权利必有救济,无救济即无权利,现有救济手段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对国家秘密的争议解决皆存在不足.因此,有必要完善国家秘密的说明理由制度,强化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纂;建立定密异议制度与专家委员会裁决制度,完善国家秘密的行政复议.
国家秘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DF3(行政法)
2011-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3-25
10.3969/j.issn.1008-7966.2010.10.007
国家秘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DF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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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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