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9.04.024
加害给付责任中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之辨
加害给付理论被喻为"法学上的伟大发现",它是伴随现代社会合同责任体系扩张而出现的合同法与侵权法的一个边际问题.加害给付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违约责任,是侵权责任的契约化.我国传统法学理论倔强地坚持加害给付责任的责任竞合的绝对化处理模式,而加害给付的侵害往往具有双重性,采用责任聚合理论更符合公平正义.而且对于加害给付究竟采用责任竞合还是责任聚合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加害给付所侵害的不同利益所发生之损害赔偿加以区别.
加害给付责任、责任竞合、责任聚合
DF5(民法)
2009-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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