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7966.2005.06.016

论我国格式条款立法规制的不足与完善

引用
我国格式条款立法规制存在立法匮乏;立法内容抽象,条款的文字表达存在矛盾,不具有可操作性;立法漏洞颇多等不足,因而必须对我国格式条款立法规制进行完善.完善我国格式条款立法规制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解释;二是在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合同法>进行修改;三是制定专门的格式条款法.

格式条款、立法规制、完善

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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