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7966.2005.04.038

"以事实为根据"的法理解读 --与袁红冰教授商榷

引用
质疑"以事实为根据"的若干论说本身就经不起质疑.案件事实是一个没有被界定清楚的模糊概念,它不仅指客观事实,也可指确证事实和法律事实.客观事实在诉讼中不可把握,但导源于它的确证事实和法律事实具有可操作性."以事实为根据"是支持法治的原则,我们应当在分析的基础上坚持它.

客观事实、确证事实、法律事实、法治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4-117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