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341.2018.01.020
网约快车交通事故承运方责任分析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确认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平台与乘客成立客运合同关系,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司机不以个人身份对外承担责任.平台是网约车交通安全风险的开启者、控制者,网约快车发生交通事故,平台是责任主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优先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同时出于保护平台利益以及整个交通共享新业态健康长远发展的目的,赋予平台追偿权.
网约快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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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6(中国法律)
2018-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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