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596.2008.04.065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九条的解读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九条"在水土保持经费中应当安排20%的专项资金用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护",这一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是法律效力较高的地方性行政法规,符合黑龙江省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各级政府应当认真贯彻执行.
水土保持、办法、第九条、20、专项资金、解读
36
S157(土壤学)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