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2614.2011.09.017

聘任制条件下高校教师权益保护的对策——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为背景

引用
随着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学校基本都已对教师实行了聘任制,然而,在高校教师与学校的关系中,学校一方面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在关乎教师利益的三大制度: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教师职务评定制度、教师聘用制度中都有着重要的表决权与决策权;加之在劳动力要素市场上,就业竞争的加副形成“买方市场”,劳动者的选择余地和谈判能力都大为减弱.因此,在高校教师与高校的聘用关系中,教师处于弱势地位,虽然法律地位在形式上与高校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却是不平等的,其权益常常受到侵犯.文章通过对高校教师法律地位的分析,意在明确教师也是劳动者的身份,从而可以适用《劳动法》和新《劳动合同法》进行维权,也只有明确了教师亦是劳动者后,才能从《劳动法》和新《劳动合同法》的角度分析当前聘用制下教师权益受到侵犯的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

高校教师、聘任制、权益维护、劳动合同法

G645(高等教育)

2008年天津市教委科技特派员项目“《劳动合同法》下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研究” SB20080102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4-58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黑龙江高教研究

1003-2614

23-1074/G

2011,(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