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614.2011.07.052
法学教育视阈下的参与式教学法研究
参与式教学作为一种课堂教学方法,其最大特点是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以实现法学教育的实务性与研究性的有机结合.实施法学参与式教学,要充分利用参与式教学的参与性,注重教学的规范性和自主性相结合、教学内容的开放性,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实施法学参与式教学后,教师和学生双方受益,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也明显提高.
法学、参与式、教学
G642(高等教育)
2011-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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