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614.2005.08.027
试论法律意义上的新型师生关系
传统的师生关系奉行师重生轻的理念,并由道德和政策予以维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权利意识的增强,法律意义上的师生关系逐步建立,其内容包括行政法意义上的管理关系和民法意义上的平等关系.必须确立师生平等思想,从转变观念、行为合法、实施救济诸角度全面推进和完善师生法律关系,强化学生主体地位,形成新型和谐的师生关系,促进教育事业和人的全面发展.
法律、权利、平等、师生关系
G456(教师与学生)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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