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453.2014.10.009
基于FAA25-131修正案的飞机告警系统适航问题分析
FAA25.1322规定了飞机警告灯、戒备灯和提示灯颜色的使用要求。FAA25-131修正案在原有14CFR25.1322条款的基础上,对飞行显示与机组告警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对该修正案进行分解与分析,明确了修正案要求的重点考虑事项,简单、客观地呈现了与这些条款项关联的技术问题的矛盾性争辩过程,进行了基于型号研制实践的符合性方法总结,为验证民用飞机飞行显示与机组告警系统对FAR25-131修正案的符合性提供了有效途径,具有工程实践意义。
机组告警、FAA 25-131、优先级、14CFR 25.1322、符合性方法
V241.05(航空仪表、航空设备、飞行控制与导航)
2014-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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