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198/j.issn.1001-6929.2023.06.09

粤港澳大湾区水环境标准分析与衔接建议

引用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其"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对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出了内在要求.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共同面临着生态环境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未能在区域形成统一协调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加强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促进大湾区生态环境标准衔接,对推进区域环境联防联治、共建美丽湾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比分析粤港澳三地(珠三角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现行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世界典型湾区水环境标准经验,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实施水环境标准衔接的建议.结果表明,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标准制度差异显著,粤港澳三地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标准分类分级、管控方式、控制项目设置及指标限值等方面均存在明显不同,部分标准限值或指标值不统一,难以做到全面有效衔接.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特点,建议建立多维度的大湾区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合作机制,并逐步深化大湾区水环境标准衔接试点工作.

水环境、生态环境标准、污染物排放、协同治理、粤港澳大湾区

36

X52(水体污染及其防治)

2023-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543-155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环境科学研究

1001-6929

11-1827/X

36

2023,36(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