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典型炭素企业VOCs排放特征及臭氧生成潜势分析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主要的臭氧前体物之一,控制VOCs排放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工业源VOCs排放特征和对
O3生成贡献对制定和修订相关VOCs排放标准、有针对性控制VOCs排放具有重要意义.炭素行业是非金属制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污染行业,对该行业有组织VOCs排放的研究鲜见文献报道.本文选取河南省某典型炭素企业Y炭素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采样分析了不同工序有组织和车间内、外无组织117种VOCs排放特征,计算臭氧生成潜势(OFP)并评估了不同VOCs类别和物种对O3生成的贡献.研究表明,Y炭素厂排放因子为0.031 g·kg-1,其中焙烧工序有组织VOCs排放量最大.总有组织排放占比较大的VOCs类别有烯烃(23.56%)、烷烃(21.24%)、芳香烃(18.17%)、卤代烃(15.34%)和含氧化合物(8.95%)等,占比较大的VOCs物种有乙烯(18.2%)、乙烷(11.5%)、苯(8.66%)和乙炔(7.15%)等.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占比较大的VOCs物种则为萘和四氯化碳等.总有组织排放的VOCs中,烯烃、芳香烃和含氧化合物的OFP占比较大,分别为71.72%、11.35%、10.05%,其中乙烯、丙烯的OFP占比分别为52.91%和13.98%,是需要重点治理的O3生成前体物.
炭素行业、预焙阳极、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生成潜势、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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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11(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研究课题2020-1557
2023-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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