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典型企业废水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及其评价
以10家杭州市典型企业进出口废水为调查对象,用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77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析其排放特征,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结果表明,进口废水共定量检出22种VOCs,检出质量浓度范围为7~3.39×106 μg·L-1;出口废水共定量检出14种VOCs,检出质量浓度范围为16 ~6.82×104μg·L-1.就行业而言,香精香料制造企业进出口废水VOCs检出的质量浓度最高.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为评价标准时,1号企业出口废水检出甲苯质量浓度为2.45 ×103 μg·L-1,超过标准限值.以挥发性有机物的水介质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WH)为标准时,3号企业出口废水检出的正丁醇、异丙醇、丙酮质量浓度均超过它们各自的水介质排放环境目标值.
典型企业、废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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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11(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杭州市环境保护科研项目2010013,2011003;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攻关项目20120433B05
201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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