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气候变化诉讼的制度归属和发展路径
气候变化诉讼的概念尚不清晰、制度归属有待明确是我国气候变化诉讼发展的重要桎梏.气候变化问题属于"广义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救济方式包括生态环境损害公益救济和生态环境损害私益救济;气候变化诉讼归属于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且与生态环境损害公益救济制度高度契合.我国目前应将气候变化诉讼融入生态环境损害公益救济制度,通过不断完善现有制度、积极推进司法解释、有待未来专门立法的方式,促进我国气候变化诉讼进一步发展.
气候变化诉讼、生态环境损害公益救济、能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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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F205;F320.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buctrc202223
2023-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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