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法体系的构建及应用实践
2016年10月,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范围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作为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对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摸清污染源底数、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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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05;R72;G642
202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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