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角色的再认识
在现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的角色地位并不明确,这给诉讼顺利展开带来了一定影响.行政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应当扮演多重角色,实现角色的多向度拓展.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行政机关应当被肯定为适格原告.作为拥有专业知识的代表,行政机关应当被明确为证人.作为强制力的代表,行政机关应当被视作为执行协助者.明确行政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定位以及角色的多重认定,有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能够为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保证.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机关、执行协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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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D64;G641
2021-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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