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中地方政府环保履职的完善与制度保障
地方政府既是我国环境治理中的环境规制者,又是经济发展的领导者和规划者.本文总结了地方政府在我国环境治理体系中角色定位的现状及问题,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地方政府发展观偏差导致对官员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激励偏差;政府环境责任未落实导致惩罚威慑不足;行政权力运行缺乏约束与监督导致政府短视与权力滥用.因此,需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环保政绩观,完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作为环境质量责任者的激励制度;落实政府及其官员环境责任,完善其作为环境治理责任者的惩罚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环保履职的第三方主体监督制度.
环境治理体系、地方政府、环保履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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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与整合研究”2018BFX013
2020-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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