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金融“三元主体责任论”
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面临政府监管重复与监管缺位并存,金融机构态度消极,企业“逐利过甚”的问题.为了解决问题,本文提出从三方面构建“三元主体责任”.在政府维度,应由政府主导推动绿色金融专门立法,建立中央绿色金融监管委员会;在金融机构维度,应建立金融机构“贷方责任”制度,明确金融机构环境风险评估责任;在企业维度,应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企业绿色战略责任.
绿色金融、三元主体、责任论、金融监管、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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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社会企业的法律构造与功能本土化研究”15BFX168;西安财经大学2018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绿色金融法律促进与保障机制研究”18XCYCZ05;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陕西省科技型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促进研究”2017KRM067
2019-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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