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方国有旅游开发公司该何去何从
我国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地方国有旅游开发公司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资金管理上存在着“两张皮”现象,旅游开发公司成为地方财政的“摇钱树”,导致自然保护地保护职能弱化、旅游产品和服务质次价高、旅游开发企业垄断低效等问题.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要求将地方国有旅游开发公司的游憩管理职能和门票、特许经营收益权移交至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统一行使,以切断其向地方财政的“输血通道”,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对旅游经济的过度依赖.同时,地方国有旅游开发公司的改组改造可能会严重影响地方财政利益,应通过建立门票和特许经营收益的财政收入分成制度、完善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加以平衡.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旅游经济、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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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公园资金保障机制与对策研究”16BGL117;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湖北省自然保护地土地权属制度创新研究”2018ADC081;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中青年人才项目“国家公园功能分区与土地权属制度创新——以神农架国家公园为例”Q20172205
2019-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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