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家公园立法的几个维度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并在立法保障部分提出了“在明确国家公园与其他类型自然保护地关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关国家公园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为顺应新时期我国建设国家公园体制的要求,为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法律保障,本文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等国家政策要求以及我国环境法治基础,从体系性、超前性、濒进性、本土性、协调性、针对性六个维度,对我国国家公园立法提出了建议.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体制、立法、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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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重大课题“国际环境法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的应对与引领”的阶段性成果
2018-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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