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制度:推动建立督政问责监管体系
长期以来,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偏弱、执法手段偏软,环境执法中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保护”和环保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环保督查制度成为破解这些问题的重要制度抓手,能为中央政府和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履职监督、为加快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进一步优化我国环境管理体制,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建立起督政问责监管体系.建议应规范环保督查制度,强化督政问责内容;强化环保督查组织领导,实施监管清单制度;加强环保督查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开放式督查,从而加快推进环保督查制度建设.
环保督查、督政问责、环境执法、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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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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