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关键在法治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作为国家向水污染宣战的总纲领,其提出的各项措施的贯彻实施,需要健全和完善水污染防治立法和标准,建立起严格、及时和高效的执法机制,并发挥环境司法的保障作用.为此需要尽快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执法机构需要从行政编制、经费保障、技术支持、人员素质方面得到加强,并尽量避免“刮风执法”、“领导批示执法”、“检查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方式;环境司法应解决强制执行申请难、侵权诉讼立案和胜诉难、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限制过严和起诉对象过窄的问题.
“水十条”、水污染防治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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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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