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9705.2011.20.021
建章立制 锤炼队伍 打造山城环保铁军
”十一五”,是重庆市环境保护系统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5年,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明显提高的5年,是重庆环保人不断创新体制、健全机制、强化队伍,实现环境保护跨越式发展的5年.”新”体制从全市环境管理体制看,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委会协调、市级环保部门监管、区县环保部门执行、乡镇环保机构协助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三级管理、六级结构”组织体系.重庆市委是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全市环境保护重大政策,2006年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2008年制定《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2010年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全市”十件民生大事”之一.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规划的审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制定和分解实施.环境保护委员会在政府领导下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监督、协调,由市长担任主任,成员单位为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市级为32个,各区县为市级32个部门的对应部门,负责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和协调、推进实施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机构.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查,对落实情况实施考核,统一监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区县环保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措施,在乡镇设立环保所(办),或在建管办增加环境保护职责,负责协助区县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建章立制、山城、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政府领导、协调机构、环境管理体制、环境质量、重庆市、环境保护系统、环境保护规划、跨越式发展、组织体系、重大政策、乡镇、辖区、统一监管、统一监督、三级管理、若干问题
TU7;F84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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