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9705.2011.18.002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环境保护部颁布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并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11年以来,突发环境事件继续保持高发态势,各地环保部门积极防范,妥善处置,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各地环保部门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要求,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创新方法,不断提高信息报告质量,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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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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