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粮食托市收购政策
自2004年我国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以来,国家实施了以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托市收购政策.从近10年的政策执行效果看,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与临时收储政策相互补充,较好地体现了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受到了地方政府和种粮农民的欢迎.
一、执行情况
1.最低收购价政策.每年由国家确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并制定相应的执行预案,当市场价格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时,执行预案不会启动,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各类收购主体按照市场粮价自行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国家的最低收购价格时,执行预案便会启动,国家指定的政策执行主体按照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粮食,其他粮食企业还是随行就市进行收购.
2013-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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