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076.2012.z1.224
浅谈法律在地质实践中的应用
当前地质找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体制不倾、机制不活、投入不足,良性的地质工作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地勘单位改革滞后,归根到底是法律制度不健全.保障和促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必须加紧构建地质找矿法律体系,按照基本法律和专门法律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工作,研究制定地质调查法》等,全方位加强地质找矿法律制度建设.
地质找矿、法律制度、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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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92
2013-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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